吉卫科教发〔2014〕14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卫生计生委,各地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高校附属医院及有关学(协)会:
根据《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规定,现将经专家评审的2015年吉林省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批准项目及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公布与查询
2015年共申报项目652项,其中:新申报项目591项,备案项目40项,基地项目21项。经专家评审,批准项目 586项,其中新申报525项,备案项目40项,基地项目21项。已批准项目可通过登录“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吉林省卫生科技教育综合管理网络平台”http://jilin.wsglw.net下载区或“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群(86937470)”查询。
二、项目举办与管理
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吉林大学管理处加强项目举办单位的监管和指导。各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实施与反馈,并熟练掌握和使用继续医学教育网络管理操作系统。
三、系统反馈与要求
(一)会前通知:主办单位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省级项目通知及日程发布到“吉林省CME项目申报与信息反馈系统”,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公布后方可举办。(通知发布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
(二)会后反馈:项目举办单位在项目举办后15天内将举办的项目按要求在“省级CME项目网上申报与反馈系统”进行反馈,同时在“科教管理平台”录入参会学员学分。
1、系统材料反馈要求
认真填写5项内容:通讯录、讲义或课件、图像资料、汇报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审核表(见附件2)。
通讯录:参会人员要专业对口,电话号码要准确。
图像资料:子课题的照片中要体现出讲课题目、授课教师、会场参会人员规模。
汇报表:项目举办起止时间要按实际举办时间填写,“省CME项目申报与信息反馈系统”和“科教管理平台”两个系统填写起止时间必须一致。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审核表:电子材料要与纸质材料一致。
2、纸质反馈材料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审核表》要在会后一个月内逐级审核、盖章反馈至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三)项目认可授分:上述材料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经省继教办审核通过授予相应学分,逾期不予以受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市虎林街和光胡同512号408室)
联系人:吴菲 电话:0431-85657600
附件:
1.2015年省级第一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含备案)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审核表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