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卫联发〔2015〕38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公主岭、梅河口市卫生计生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省属(管)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医疗资源合理流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我委制订了《吉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李冬梅
联系电话:0431-88905578
附件:吉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
吉林省发改委
吉林省人社厅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
2015年6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