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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健委在靖宇县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信息来源:靖宇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田地   发布时间:2024-04-10   收藏

  4月9日,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艳带领省卫健委第三督导组再次来到靖宇县,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白山市卫健委主任曲慧娟以及靖宇县卫健局局长张玉莲陪同检查。

  吉林省卫健委第三督导组依据《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相关要求,深入靖宇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地踏查“九项规定”落实情况,对照医疗领域安全生产具体要求逐条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各基层医疗机构的消防设施、用火用电、施工作业、安全通道、爆危险物品、医护人员培训演练等方面进行严格、全面、细致的再检查。在此基础上,督导组先后来到濛江乡卫生院、保安卫生院、三道湖镇卫生院、燕平卫生院、花园口镇中心卫生院5家乡镇卫生院,实地查看燃气安全、电动车安全等方面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提出建设性意见。据了解,上述5家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停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切实保证医疗领域安全生产高水平运行。

  检查结束后,省疾控局局长、省卫健委副主任张艳对靖宇县卫生健康系统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给与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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