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饮用水管理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有效预防春季常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要求,近期,市卫健委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对市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此次检查覆盖29所学校、31所托幼机构,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0份。
此次检查首先了解学校、托幼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制度建立及措施方面的工作;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及发生传染病后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其次对学校、托幼机构是否落实建立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饮用水水质能否定期检测;校内供水设施的卫生许可和管理;供管水人员是否有健康体检证明;涉水产品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批件;校内供水水源防护进行检查。最后对学校、托幼机构内能否正常开展医疗机构或保健室设置及学校卫生工作;医疗机构是否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是否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如何进行都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的指导。从检查情况看,市区内学校与托幼机构均有序开展各项学校卫生工作,卫生状况整体良好,但针对部分学校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在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校方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联系,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管理水平,为莘莘学子送上健康的求学环境,让广大家长放心工作,创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