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医改发〔2017〕1号
市直及浑江区医院、通化矿业集团总医院:
现将《中共白山市委 白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白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白山委〔2017〕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为全面做好2017年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城市公立医院成立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担任。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根据公立医院改革内容确定,负责处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日常工作,在市医改办指导下开展工作,按时完成市医改办下达的各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
三、各级各类城市公立医院于4月20日前完成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医改办组建工作,医改办确定1名联络员,并加入白山市医改工作QQ群(群号103246200),同时将联系方式上报市医改办。各医院于4月25日前将本单位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医改办组成人员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医改办备案。
附件:中共白山市委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白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白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