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山市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委属(管)医疗卫生单位:
为保护劳动者健康,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根据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总工会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特制定《白山市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白山市民政局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山市医疗保障局
白山市总工会
2023年4月1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印发
白山市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保护劳动者健康,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根据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总工会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十四五”吉林省及白山市职业病防治规划为主要内容,普及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一步推动落实用人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和劳动者的责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三、活动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4月25日)。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将联合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举行相应的启动活动,制作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专家开展培训、开展与健康活动相关的活动等,让更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相关技术机构和人民群众参与进来,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二)举办《职业病防治法》集中宣传活动。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组织市监督所、浑江区监督所执法人员,市疾控中心技术服务人员,市人民医院诊断体检医师等在广泽商场门前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义诊,免费发放科普和法制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画报、板报等。
(三)结合“五进”工作广泛深入持续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分析职业病发病情况及原因,开展职业病现场咨询、指导、培训等。二是组织企业和医疗机构利用电子屏滚动播出宣传语,悬挂宣传条幅,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送宣传资料进学校活动,让学生从小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四是编印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折页等进社区、进工作场所,通过宣贯,提高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五是组织企业对职工开展一次全面的职业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
(四)围绕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各单位可通过视频展播、图文展览、主题宣讲等方式展示规划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宣传解读“十四五”时期职业健康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推动“十四五”规划中期目标的实现,完成好中期评估。
(五)着眼职业健康工作先进典型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地融媒体、自媒体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本地健康企业建设典型经验、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职业健康优秀传播作品等,大力褒奖表扬职业健康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尊崇先进典型的文化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地要召开部署会议,成立《职业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范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广泛发动各行各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积极参与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媒体客户端、健康白山公众号等媒介平台作用,通过张贴、悬挂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播放宣传视频,印发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十四五”规划、分类监督执法方案等方式,大力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活动内容,宣传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及有效举措。宣传周期间,省里将利用《吉林职业健康》微信公众号开展有奖答题活动,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动员广大劳动者积极参与,省里将进行动态跟踪和统计情况发布。
(三)认真进行总结。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期间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报送有关视频、图片和文字等资料,国家及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将本辖区及系统内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及总结于2023年5月4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健委联系人:王 波,0439-3312320
市民政局联系人:陈 稳,0439-3326088
市人社局联系人:尹居岩,0439-3253318
市医保局联系人:李 鹏,0439-李鹏,0439-3266399
市总工会联系人:邹积赫,0439-3285707
附件:1.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3.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附件1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2.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3.职业健康,你我同行
4.体面劳动,健康人生
5.守护职业健康,助力健康中国
6.守护职业健康,共享幸福生活
7.职业健康相伴,幸福终身相随
8.推动高质量发展,职业健康在行动
9.打造健康劳动者队伍,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10.预防职业病,从提高健康素养做起!
附件2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形式(次数/人数) |
合计 |
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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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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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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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宣传材料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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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宣传视频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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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宣传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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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受众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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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单位盖章)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