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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山市采供血机构设置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   责任编辑:孙何君   发布时间:2023-02-16   收藏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中心血站: 

  为全面建设优质高效的血站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市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和安全,根据《吉林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要求,我委制定了白山市采供血机构设置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孙何君 联系电话:3222584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210 

  (此件主动公开) 

    

    

 

 白山市采供血机构设置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提高白山市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和安全,全面建设优质高效的血站服务体系,根据《吉林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白山市采供血机构设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为目的,以提高白山市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和安全水平为核心,强化政府主导责任,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均衡,全面建设优化高效的采供血服务体系,为健康白山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无偿献血组织动员方面的主导责任,切实把落实《献血法》、强化部门协作、完善无偿献血保障政策、加强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政府重要职责,保障投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营造环境,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无偿献血。 

  2.坚持科学布局。以满足临床用血及血浆需要为目的,对机构、采供血量、人员和设备等卫生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构建与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以及临床用血需求相适应,有效、经济、布局合理的采供血服务体系,改善和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 

  3.坚持质量安全。把血液质量安全作为血液工作的生命线,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坚持无偿献血制度,开展血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持续提升血站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巩固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全覆盖,强化临床合理用血,提高区域血液联动保障能力。 

  4.坚持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化建设在推进血站服务体系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以统计科学、数据科学、现代信息技术支撑采供血事业发展,建立全市血液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技术在采供血服务中应用,提升服务个性化、精细化程度。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全市采供血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无偿献血采集量进一步增加,建立全市血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血液联动保障机制,血液供应保障公平性和可及性持续提升,建成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医疗卫生发展相匹配、与临床用血需求相协调,体系完整、功能互补、运行高效的血站服务体系。2025年全血采集量达到3200升,血小板采集量300单位,年献血1.1万人次,固定献血者比例达到35%,血站实验室室间质评参加率100%,献血者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机构设置 

  1.全市设置中心血站1个。 

  2.白山市内、靖宇县各设置1个固定献血屋,临江市、长白县设置1个采血点,抚松县设置2个采血点。市中心血站根据服务区域实际情况及采供血工作需要,动态调整采血点数量和位置。抚松采血点采血量大,献血人群稳定,争取设置固定献血屋。 

  3.全市设置4个储血点,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各设置1个储血点。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市中心血站根据辖区医疗机构用血实际,选择挂靠的医疗机构,储血点挂靠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 

  (二)功能定位 

  1.市中心血站在市卫生健康委领导和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医疗用血业务指导和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等职责;并承担辖区内采供血点及储血点的血液检测、血液质量控制、血液调配,开展业务与技术指导。 

  2.采血点为采供血机构的派出机构,所需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由所在县(市、区)提供,采供血机构对其实施统一管理。设置固定采血点(室)和流动采血车,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3.储血点挂靠的医疗机构,可与医院输血科(血库)共享人员、设备资源。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和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所在医疗机构负责对储血点的日常管理,市中心血站负责对其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价,并开展业务技术指导。保证辖区内临床用血需要。 

  四、工作推进计划 

  1.增加采血车在长白县开展采血,设置固定地点,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抚松县现有采血点采血量大,献血队伍稳定,要逐步建设成固定采血屋,采血屋设置地点需当地政府积极配合,资金投入事宜协调市财政部门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强化政府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多部门协作的无偿献血工作联动机制,提高公民无偿献血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的无偿献血良好氛围。完善血站运行投入机制和血站服务体系,建立采供血机构工作人员的薪酬激励机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采供血机构提供便利条件,保障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本区域内采供血量平衡,保证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 

  (二)加强献血队伍建设,确保血液安全供应。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探索无偿献血宣传招募模式,推动团体献血和街头流动献血协调发展。强化以献血者体验为中心,建立无偿献血标准化服务流程和个性化服务模式,逐渐巩固相对稳定的献血者、成分献血者、稀有血型献血者、应急献血者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健全从献血者血管到用血者血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血液检测技术和检测能力,保障血液质量安全。 

  (三)多措并举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无偿献血宣传、保障血液安全供应的重要意义,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无私奉献和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把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养相结合,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统筹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血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1号)要求,加大对血站的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血站建设,配备人员、完善设施、安排经费,保障血站正常运行与发展,确保血站服务体系与本市医疗卫生发展趋势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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