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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山市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基层卫生科   责任编辑:刘树静   发布时间:2020-07-03   收藏

 

白山卫发〔2020〕72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中心医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一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水平,我委制定了《白山市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白山市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根据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要求,结合下达我市2020年培训任务和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全力完成好今年项目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和任务

  按照我市基层实际情况,在保持目标数量的基础上,可在培训时长上灵活调整,组织三类人员开展培训。具备条件或有培训意愿的基层单位,骨干全科医生也可按3-4个月、骨干人员1-2个月、乡村医生1个月为一个周期,分期分批进行。不具备批次培训条件的,要确保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名额分配要优先满足贫困地区、边境县市的培训需求。乡村医生培训要全部覆盖2020年新到村卫生室的定向招录生。各县(市、区)培训任务见附件1。

  二、培训方式

  培训实行线上基础培训与线下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培训。依托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线上培训。所有基层卫生人员均可进行线上学习。市级于7月10日前完成各县级任务数分配,县级于7月20日完成学员遴选工作。

  项目定向学员须在登录平台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于8月20日前完成不少于两个项目包(10个学时)的学习。

  项目非定向学员须在登录平台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无学时要求,可结合实际自主安排在线学习。

  第一期(第一批)线下培训学员为项目定向学员,其他批次及未参与线下培训的人员为项目非定向学员。完成相应线上线下培训,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获得相应的国家级医学教育学分。

  (二)线下培训。由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制订培训纲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具体要求见附件2。今年项目定向学员须在8月20日前完成线上学习,再进入线下培训。通过项目的实施,切实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同时打造好一批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的培训基地和一支适合基层的师资队伍。

  为保证培训效果,2020年度国家项目办将项目定向学员于项目培训结束后,开展线上考核。培训考核通过后,发放培训证书。

  三、培训内容

  (一)骨干全科医生。遴选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到白山市市中心医院进行学习实践,重点强化全科医学理念,提高基层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危急重症病人急救、常见症状的鉴别诊断和处置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健康管理、康复、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特别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线下培训时长由各县(市、区)按照批次具体确定,2021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骨干人员。遴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医师、公共卫生人员、护士、药师等专业人员。要分类组织对应专业人员,相对集中分类培训,到白山市中心医院进行学习实践,重点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合理用药等能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社区筛查、识别能力;加强应急处理及社区管理以及院内感染能力培训。线下培训时长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0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三)乡村医生。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新到村卫生室岗位的定向招录村医(有剩余名额前提下,可遴选其他乡村医生)到县级医院或培训基地进行学习实践,重点培训各种适宜技术,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见慢性病的管理、健康教育、中医药服务技术,常见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结合村镇属地化管理,开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疫情防控相关培训,提升传染病筛查、识别、转诊流程、病人出院后基层管理的能力。线下培训时长由各县(市、区)按照批次具体确定,2020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经费安排和使用

  骨干全科医生培训标准为1.3万元/年,骨干人员培训标准为100元/人/天,乡村医生培训标准为100元/人/天。其中,骨干全科医生分期分批进行的,按照全年标准折算;其他类别培训分期分批的,按照现有标准实际计算。

  各县(市、区)要积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强化对培训工作的保障。要严格资金管理,根据培训方案合理安排和使用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培训项目相关的活动支出,包括食宿费、场租费、印刷费、讲课费、交通费、一次性耗材等,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将2019年之前(含2019年)项目尚未执行完的资金纳入2020年项目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应当在2020年年底前执行完毕,不再另行设定培训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全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和整体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制定本区域的项目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综合考虑基层医疗机构发展需求和工学矛盾等因素,合理分配培训名额,并结合健康扶贫工作,做好培训与需求对接,避免基层人员重复培训,确保培训项目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素质。

  (二)做好需求对接。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做好培训与需求的对接,将培训与学员的职业发展紧密结合,调动学员主动性。通过开展需求调查,进一步细化线下培训重点,确保培训需求与培训基地培训能力相匹配,既符合学员培训意愿,又能发挥培训基地培训专长。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申报培训内容,探索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线下培训。

  (三)做好培训过程监管工作。2020年底前,计划全面实现线上管理和数据汇总功能。要依托管理平台,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统一管理,对在线注册、线上培训、过程考核、评价管理等流程进行全面监管,学员报名、学员匹配,基地匹配、基地考核、学员考核、过程考核、结业考核等所有线上、线下培训过程均在平台上完成。

  (四)加强绩效管理。要采取日常考核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培训质量进行跟踪指导,重点评估培训项目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参与情况和培训效果。要做好资料存档,将培训通知、培训计划、会议手册、学员签到表、教师课件、各类费用结算明细单等文字材料汇总成册,留档备查。

  请各县(市、区)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培训人数统计表于2020年7月18日前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

  联 系 人:刘树静

  电子邮箱:bsssqb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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