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卫发〔2020〕68号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控大培训”的通知》(吉卫明电〔2020〕271号)精神,市卫健委制定了《白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控大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工作任务。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白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控大培训”工作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全面安排部署下,有效遏制了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市扩散蔓延,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随着全市逐步的复工复产复学,人员流动性增加,境外疫情不断输入,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疾控大培训”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培训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坚持培训为防控服务的原则,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策略,以社区、复工复产复学和特殊场所为重点,促进防控关口前移,中心下沉,促进疫情防控能力与日常工作能力双提升。
二、培训对象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应急、医政、监督、基层、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同志,疾控机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同志,街道(乡镇)和基层社区(村)工作人员,养老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重点机构等防控工作人员。
三、培训形式
“疾控大培训”通过全市卫生应急视频会议系统进行,以“1+2+3+N"形式开展,包括1个市级师资培训,2个专题讲座,3个实操训练,N次公共卫生定制化能力培训。
四、培训主要内容
(一)师资培训
1.主要内容为总体疫情防控工作推进要求、防控态势与应对措施、个人防护、特殊场所环境消毒、集中隔离点安全管理、新发传染病应急处置原则、流调与协查、疫情监测、实验室检测、生物安全、防控方案解读,诊疗方案解读、复工复学管理、防控境外输入,心理危机干预等各方面。
2.将支援湖北省和武汉市疾控人员作为主要师资,整合多方资源,建立培训专家组和师资队伍,制作标准化培训材料,确保培训的同质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专题培训
1.以新冠肺炎防控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控专题培训。
2.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综合培训。
(三)实操训练
1.社区现场、复工复产复学场所、特殊场所疫情防控演练,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重点掌握应急状况处置、“四早“措施落实、防护消毒管理等技能性培训。
2.培训人员为基层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社区工作者、特殊场所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四)定制培训
各县(市、区)和各部门提出培训需求,市、县疾控中心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防控能力等制定个性化培训帮扶方案,协助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指导。
五、培训安排
“疾控大培训”由市、县疾控中心采取不定期培训的方式进行,5月-7月,每月开展2次培训,其他月份培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再定。
六、有关要求
一是成立专班,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疾控机构的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市、县疾控中心要成立培训工作专班,组建培训专家组,结合当地防控工作需要,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实施“疾控大培训”,并加强与上级疾控中心的协调,切实提高培训工作质量。
二是深入研究防控政策,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市、县疾控中心要加强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科室及相关部门的沟通,提早确定培训内容和参培人员范围,明确每名专家成员授课内容;并适时组织授课专家深入基层单位开展业务指导,及时发现所负责内容在具体执行工作中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取得培训实效。
三是合理确定培训时间。市、县疾控中心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视频会议使用情况,合理确定每月2次培训的具体时间,保证视频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主要参考教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社区手册,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技术方案,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等防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