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卫函〔2019〕177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属(管)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输血行为,现将已经通过验收,并准予输血科(血库)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名单(第七批)予以公布(1所,累计22所)。未准予输血科(血库)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开展与临床输血相关的诊疗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市直医疗机构(1所,累计7所)
白山弘济中医肛肠医院。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