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卫发〔2019〕12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爱卫办、委属(管)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吉林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市卫计委组织制定了《白山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相关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或计划,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白山市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
2、白山市环境与健康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
白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面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切实履行白山市卫生健康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工作职责,推进实施《“健康白山2030”规划纲要》和《白山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全面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建设健康环境,维护群众健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白山市卫生计生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良好生态环境对促进群众健康的重要意义,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着力建设健康环境,努力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到2020年,保持并落实国家环境健康综合网络监测,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保持100%乡镇全覆盖;形成较为完善的白山市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到2020年,完成全国爱卫会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6项行动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落实部门联防联控机制,重点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雾霾、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为居民获得健康环境提供服务和支撑。
二是动员群众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农村户厕改造,减少垃圾、污水、粪便等对环境的污染,做好病媒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在医疗机构内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防止危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三是强化环境与健康科技支撑。加强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以及防护干预等研究,开展针对我市特定环境复合暴露水平健康风险评估技术的科技攻关,全面提升环境健康科技支撑水平。
四是推进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将“人与环境和谐共生”“人人享有健康环境”的理念,作为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普及环境健康知识,提升公众健康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环境健康的良好氛围。
三、具体行动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加强宣传教育和健康防护。加强健康教育,指导公众正确使用口罩、空气净化器等健康防护产品。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发布健康预警提示信息,做好敏感人群的心理疏导和防护指导,降低大气污染导致的健康危害。(疾控科牵头,应急办与宣传科教科配合)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全面推进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建设。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水质监测。指导各县(市、区)合理布局区域监测网络,开展水质基线调查和风险评估。建立水质信息通报制度,强化水质数据利用,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规定,生活饮用水末梢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水质监测能力。(疾控科牵头)
二是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开展卫生安全巡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供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科牵头)
三是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配合水利、扶贫部门,到2020年全面解决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精准识别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共同研究制定并实施针对性水质改善措施。2020年前,按照原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3号)要求,完成对全市设计供水能力≥3000m3/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工作。加强防病改水和饮水卫生宣传教育,逐步改变居民喝生水等不良卫生习惯和行为。(疾控科牵头,监督科与财务科配合)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是持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根据白山市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当前农村地区存在的突出环境卫生问题,开展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户厕、垃污水、土壤卫生等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构建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因素评价体系,动态掌握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为美丽乡村、健康乡村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疾控科牵头)
二是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理办法》等规定,依法依规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在医疗机构内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督促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医政医管科牵头,综合监督科、基层卫生科配合)
(四)“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是配合省里适时开展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健康影响调查评估,加强环境与健康大数据利用,从更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建立起环境与健康跨学科数据集,指导开展环境暴露对人群健康影响急慢性效应研究,为环境风险管理和健康管理提供依据。(疾控科牵头,宣传科教科配合)
二是加强公共场所“中环境”和室内“小环境”的健康工作。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公共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了解公共场所卫生基本现状,评价健康风险。开展室内环境与健康调查试点,研究推广室内健康防护干预适宜技术。(疾控科与监督科牵头)
三是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按照2015-2020年行动方案和任务分工方案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督导评估,督促地方完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卫生。(市爱卫办牵头)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强化总体设计,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措施和进度,有序指导、推动、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成立白山市环境与健康领导小组和白山市环境与健康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利用“健康中国”大平台,发挥“健康中国”整体框架下部门协调机制的优势和作用,加强部门配合与协作,统筹推进环境与健康工作。健全资源和信息共享机制,在发现环境突出问题和健康风险时,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通报相关部门,以进一步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二)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各地要加大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与健康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提升环境卫生队伍能力和水平,确保工作优先度。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要将饮用水和环境卫生作为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内容,结合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三)加强考核评估。
全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把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加强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市卫生计生委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技术指导,并将于2020年对各地任务落实,实施效果和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通报各地。
附件1:
白山市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驰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副组长:卜凡龙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张建忠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黄仁芬 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成 员:张龙安 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科长
王泽斌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曹永刚 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科负责人
毛振刚 市爱国卫生监督队队长
李 毅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刘和润 市卫生计生委宣传科教科科长
范立娟 市卫生计生委财务科负责人
李 坤 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负责人
附件2:
白山市环境与健康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
专家名单:尹占义 市疾控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胥正龙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
宋林玉 市疾控中心副书记、副主任医师
吴良杰 市疾控中心病媒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庄 伟 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科长、主任医师
王 云 市疾控中心水质科科长、主管医师
战忠臣 市疾控中心理化检验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张云仙 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王 戎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副主任医师
赵 杰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副主任医师
孙玉萍 市中心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主任护师
王丽萍 通矿集团总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副主任护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