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卫联发〔2018〕26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食药监局,市疾控中心:
现将省卫计委和省食药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卫健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的通知》(吉卫联发〔2018〕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卫计局、食药监局遵照执行。
白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转发国家卫健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的通知(吉卫联发〔2018〕6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