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卫发〔2015〕115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输血行为,现将已经通过验收,并准予输血科(血库)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布(2所,累计19所)。未准予输血科(血库)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开展与临床输血相关的诊疗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江源区(2所,累计7所)
江源区中医院、白山市便民医院
白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