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监督所根据《吉林省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为期3个月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实施内容如下:
一、高度重视 重拳出击
市卫生监督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白山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所长王戎任组长、副所长赵杰任副组长、稽查科、医疗机构监督一科、医疗机构监督二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负责人为成员参与此次行动。
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限制类临床应用技术等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号贩子”“黄牛”等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行为
全面推进本市医疗机构公示制度,要求医疗机构醒目位置公示机构及医务人员基本信息,主动出击从源头上减少虚假医疗信息的传播。重点查处未经卫健委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加强广告牌、平面广告、电视媒体等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发现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及时移交工商管理部门。
四、坚决查处拆分手术或术中加价行为
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术中加价、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院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重点查处医疗美容、妇科、泌尿外科等专业领域,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医疗欺诈行为,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到医师、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向社会公布。
五、案件查处情况
截止到6月30日共查处无证行医案件7件,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件2件,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