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开展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白山市卫健委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服务范围
白山市卫健委公改项目日常办公及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与审查、行政复议与诉讼、纠纷调解等。
(三)服务期限
拟定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信誉要求:参加本次市场调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声明)。
3、团队要求:供应商须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法律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均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具备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熟悉行政领域法律法规及法律实务问题;团队成员执业期间未因执业活动受到过处罚或处分。
4、其他条件: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法律咨询:为市卫健委公改项目日常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疑问,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2、重大决策与合同审查:参与市卫健委公改项目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合法性审查,对重大项目投资、合作等事项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应对策略;对各类合同、协议进行起草、审查和修改,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3、纠纷处理:接受市卫健委的委托,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全过程处理,包括调查取证、起草法律文书、出庭应诉等,有效维护卫健委的合法权益和依法行政形象。
4、年度总结:每年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针对市卫健委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需提供资料
1、律所资质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有,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后三项),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团队资料: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名单及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团队成员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经验证明材料(如相关合同、服务评价等)、团队成员未因执业活动受到过处罚或处分的承诺函。
3、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法律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目标、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等内容,充分体现专业性和针对性。
4、报价文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报价明细,注明各项服务收费标准及总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诉讼案件费用单独列出)。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5、其他资料: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如律所荣誉证书、专业优势介绍等。
五、提交资料时间及方式
1、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9日止。
2、提交方式: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密封后送至白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卫健委办公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律所名称]-白山市卫健委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资料”)至指定邮箱bswjwspb@163.com。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市场调研仅为了解市场情况和潜在供应商服务能力,不构成采购邀约,市卫健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后续采购方式及相关事宜。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资格。
3、市卫健委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进行现场答疑或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刘海洋
2. 联系电话:18643900724
3. 联系地址:白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卫健委办公室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