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属(管)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输血行为,现将通过属地卫生健康部门验收并准予输血科(血库)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名单(第十二批)予以公布(1所):靖宇县中医院。
取消输血科(血库)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布(1所):白山市传染病医院。
此次变更后,全市准予输血科(血库)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总数为24所。未准予输血科(血库)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开展与临床输血相关的诊疗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