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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医院未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信息来源:综合监督科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1-09   收藏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抚松县人民医院未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白山卫医罚〔2023〕3019号

被处罚单位(人)

抚松县人民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

未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依据和处罚结果

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下达行政处罚

决定时间

2023/12/13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