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未制定处方审核制度案
信息来源:综合监督科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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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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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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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未制定处方审核制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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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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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卫医罚〔2023〕3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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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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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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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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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处方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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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和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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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第十七条第(五)项,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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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行政处罚
决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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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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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