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卫函〔2019〕39号
抚松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经对照原卫生部印发的《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后,报我委的口腔种植诊疗技术备案表收悉。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卫医发〔2015〕19号)的规定,现对你院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技术予以公示。
请你单位切实承担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口腔种植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并遵守口腔种植技术操作规范及诊疗指南,落实质量控制管理,做好人员培训和职业防护,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要将开展的限制类技术名称和临床应用情况纳入本机构院务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执业登记机关办理口腔种植诊疗技术登记备注,之后方可在临床应用。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抚松县卫生健康局、抚松县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