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卫函〔2019〕22号
白山爱尔眼科医院:
你院《关于按二级专科医院管理的申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506号)、《卫生部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7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452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对你院的建筑面积、床位设置、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结合你院功能任务、服务半径,同意核定你院为二级专科医院。请你院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到我委行政审批科办理执业注册变更事项。
此复。
白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