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卫函〔2019〕15号
白山倪太医院:
你单位经对照原卫生部印发的《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和原省卫生计生委《吉林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进行自我评估后,报我委的备案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卫医发〔2015〕19号)的规定,经审核,现对你院开展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予以公示。
请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切实承担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遵守有关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掌握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的适应症,落实质量控制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要将开展的限制类技术名称和临床应用情况纳入本机构院务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你单位要在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执业登记机关办理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登记备注,之后方可在临床应用。同时,根据原卫生部印发的《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规定,对拟开展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二级医院,应当由取得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派驻取得资质人员进行长期技术帮扶和指导,时间至少1年,1年后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临床应用能力评估。因此,你院要在登记备注该项诊疗技术1年后,及时向我委提交临床应用能力评估申请。
白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