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卫函〔2018〕21号
白山华泰医院:
你单位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后,报我委拟开展血液透析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表收悉。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和《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卫医发〔2015〕19号)之规定,现予以公示。
请你单位切实承担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血液透析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正确掌握血液透析治疗技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建立并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透析器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照要求在本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到市卫生计生委,办理诊疗科目项下的医疗技术登记(血液透析机10台),之后方可在临床应用相应的医疗技术。
白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