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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过渡)认定人员医师资格证书补办程序
信息来源:医政医管科   责任编辑:乔梁   发布时间:2017-10-13   收藏

  

  一、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1998626日之前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毕业生转正定职表原件; 

  二、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三、2张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寸); 

  四、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办事服务栏办事指南中下载并填写《医师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12份; 

  五、挂失报纸原件;(省级报纸:吉林日报、新文化报、东亚经贸新闻均可,报纸刊登后满一个月方可办理); 

  六、办理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2楼,吉林省卫生计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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